2012年05月18日 09:19

刁民促法治

刁民是官员深恶痛疾的,在官员眼中,刁民毫无疑问是反法治的,何来“促法治”?不过且慢,听听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首先明确概念。所谓“刁民”是官员眼中既恨又有点无可奈何的那些老百姓,“刁”则狡猾也,聪明也,刁民者,能跟官员较劲的那些人。民依仗什么与官员较劲?只有法律,道理。因此,刁民,其实就是敢与官员争权利的那些人。刁民不是愚民,愚民或者愚忠,或者愚昧,这样的民,与法治无干,在许多时候,愚民成为人治官员的帮凶甚至打手。所以愚民是天生反法治的。刁民也不是暴民,这个相信大家都清楚。暴力是法治的死敌,崇尚暴力必然与法治无缘。如果民可三分——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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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6日 10:14

报纸成了司法腐败的“硬通货”

上级向下级成批量的(一次达上千份,多达十几种报刊)摊派报纸,这种摊派有如权力的接力棒,一层套一层,一级压一级,处于权力末梢的基层司法机关也有办法,他们逐渐发展出一种特殊的权力生态:以反腐为尚方宝剑,向其他党政机关摊派,最无权的就将压力转给无权的民众。当然,经手者从中“捞点小钱”是不可避免的,这形成当下中国特有的权力生态,值得一记。

“红吃红”,反贪吃税务

某基层院的反贪部门,每年办自侦案件最多十几个,仅仅让自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订报刊,肯定完不成任务,但各有各的办法。反贪部门一般把一大批的订阅报刊的任务下传给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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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4日 16:19

有规距而后有好师生(关系)——易中天的“女友问题”

前者易中天关于教授底线的宏论引爆网络,有好事者偏要说在美国是可以的,但是要遵守规则。据说在美国,单身教授可以与学生“抢”女朋友,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不能是自己上课班级里的学生。

(二)不能担任她的学习顾问 (Advisor),也就是辅导员的意思

(三)不能担任她的论文导师

(四) 不能担任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如果她是本系学生,虽然上述条件都满足,你还是不能追,如果你是系主任,或者任何有权力的领导。《美国教授:我们抢学生女朋友的规矩》,腾讯博客(春天の童话)http://user.qzone.qq.com/3982111/blog/1336760147#!app=2&po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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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4日 09:25

错案追究制与法治国家建设 

[重置顶案 十多年前我写过反对错案追究的文章,认为这是人治国家的制度,法治国家的原则是法官审判责任免职,无论是在事实判断失误还是在法律认识上有偏差。法官只要行为端正,就无责任可言,尤其是刑事责任。至于接受当事人吃请,那你就完了;更不用说贪赃枉法,那自然是要判刑的。这都是从行为上来管理法官,至于判决,没有人能对法官的判决作出“判决”,因为那样,法官就不是法官了。六年前我开博客不久,就将此文挂在博客上。当然,这些都是白说,中国的“法官责任”正在日堪一日地吞噬司法独立的同时,也在制造腐败。今天经朋友指点,看了《南方周末》的《法院院长公开求证:我有何违法》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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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1日 09:31

对制造“人肉胶囊”者当用刑

韩国媒体6日报道称,韩国政府日前已加强海关检查,防止来自中国的“人肉胶囊”通过走私进入韩国。据称,这些“人肉胶囊”是由死胎或死亡的婴儿制成的。据韩联社报道,自从去年8月发现首例案件以来,非法出口到韩国的“人肉胶囊”日益增多。到目前为止,韩国海关已破获35起未遂走私案,走私者试图通过旅客的行李箱或邮寄方式将总计17451颗胶囊走私进入韩国。海关官员表示,“人肉胶囊”受到“超级细菌”和其他致病微生物污染,其中一些“人肉胶囊”还隐藏在合法的药物胶囊中,以此作为伪装。《中国医院用婴儿遗体、胎盘等制成“人肉胶囊”》,新浪网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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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6日 09:10

法院“网评员”内部通知一则——司法野史(16)

以前只是听说种种“五毛”,只是听说而已。现在知道法院内也有之,官名“网评员”。听说他们要将自己的帖子截屏,发给法院内专管“网评”的领导,领导根据截屏数量计酬,不知人民币几许。有说每帖“五毛”,故名之曰“五毛党”。有说现在已经升值为一元,不知可谓“一元党”呼?

然而,传言只是传言。今获一远方来信,据称是网评领导发给下属的“工作指令”,是通过短信发出的,相信不虚。录于下与诸位共享。

各位网评员:

根据××领导指示,请迅速对正在开庭的××聚众斗殴案组织网评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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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6日 10:24

某检察院全力以赴造假还是屈居老二——司法野史(15)

江滨某地级市把考核当法宝,考核评优了,领导可以升迁,功臣可以获奖;考核落后了,一票否决,这一年你就白忙了。结果是考核成为无所不在的负担,数字成为决定命运的游戏,造假成为毫无羞耻的习惯。最后发展到成立专职的造假部门,检察院全员批量造假,真的令人咋舌!略说一二。

一、新官上任三把火:考核

某市检察院新成立预防处,处长一上台,急于创造政绩,宣布考核细则:以预防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和被预防单位回函的数量来予以考核和排名,并且数量上不封顶,预防对象不限制。新政一出,基层检察院哗然!为何?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只能对今年查处的职务犯罪的案发单位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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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09:19

中学生有选择发型的自由权 ——纪念14岁的李欣玥同学

2012年4月13日晚19点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的女生李欣玥当着妈妈的面从自家五楼的窗户纵身跳下身亡。原因出奇的简单:抵抗学校的强制剃发!

东营胜利第一中学规定:男生理平头,女生留运动头,这个规定已经有21个年头了,年年也都会因为这个规定而让很多女学生痛苦不已。网说东营已经不止一次发生因拒绝强制理发而自杀的悲剧。我们可以责备那些自杀的学生不爱惜生命,但是,我们有没有听听他们的看法?请看这位为发型而自杀的生命在前不久写的一篇作文,这篇作文是她的父亲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发现的,写于7年级时(当时13岁)。

“就在前不久,妈妈就因为我的头发和我大吵了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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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1日 09:39

关于停止“模范法院、法官评选”的建议

又见报载模范法院揭晓,一些榜上有名的主个个喜气洋洋,领导也感到脸上有光。我则建议停止此类行为。理由如次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评选模范法院、法官之类不科学。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而评选必有统一的标准,否则太主观。而对不同的情况适用统一的标准本身又不合理。这个两难决定了评选没有价值。

一、评选不保险。我所说的“不保险”是指,保不齐今天评上先进,明天模范进了监狱,或者模范单位的领导被双规,没有办法再弄出个“休假式治疗”之类的笑话。你不要说不可能,我就见过这样的人和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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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6日 09:32

法官来函:法院造假实录——司法野史(13)

[ 按 这是一封法官来信,我对格式作了小的改动,隐去了个人信息,内容保持原样。信中透露了考核对法院行为的扭曲,十分惊人。考核不仅对司法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也会造成法官人格的扭曲——法官是最应当讲真话的,但是考核却把法官逼上了不说假说不能生存的地步。长此以往,民族大难必至。法官不需要考核,希望守土有职者以人民利益为重,不要再搞这样的司法大跃进了!]

周老师:

看了老师在3月12日发表的《司法野史》一文,深有感触。关于这方面的话题,学生也有一些亲身体会,不吐不快。

一、原因。关于预立案和选择性立案的问题,之所以会这样,表面上看是由于案多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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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3日 14:42

法院院长发怒:“法院关门算了!”——司法野史(12)

像中国其他地方一样,X县的法院和检察院的财权属于政府。政府为有效控制法院、检察院作为“维稳”工具,对法院、检察院采取了考核机制,这个考核机制直接与金钱挂钩。政府规定:每位干警的工资每月扣1000元,另外市政府再为每人每月拿1000元,这样每位干警在政府处相当于每人每月有2000元的“可期望收入”。这笔钱的分配方式是:年底政府按照考核的指标,对各单位予以考核打分,根据单位分数的多少来分配这些“存款”。结果就是:得分高的单位,每人年底可得超过3万元以上,而得分底的单位每人只能拿到1.5万元,处于平均水平的可以拿到本分2.4万元。这是一个以单位为分配主体的“单位株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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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1日 09:38

检察官碰壁记——司法野史(11)

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在2008年某镇一开发商L老板开发了2栋商品房且在当年全部售出,但至今未能为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原因是该开发商在取得该宗土地时未经合法土地拍卖程序,国土局以取得土地程序不合法为由,明确表示对此宗土地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此事激起购房业主的闹事和上访。举报人因此怀疑该镇Z镇长有滥用职权LL老板非法取得土地,从中收受贿赂。接到举报后,检察院展开初查:调取了该宗土地的相关资料和开发商的账册资料,走访了相关知情人等工作,经反贪局中层干部会议评估,认为L老板有向Z镇长行贿的重大嫌疑,遂决定通知L老板到检察院接受询问。

经检察机关询问,L老板交代:2008年初的一天晚上,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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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0日 10:41

引注的格式标准

[按 文有所本乃写作的基本要求,不掠人之美为文人的基本道德,遵守引注的基本格式是进入学界的最低门槛。各刊物、出版社的格式大同小异,我将认同性很高的引注格式复制于下,希望写论文的同学遵守。]


    一、引用著作的格式标准:

序号、主要责任者及著述方式: 著作名,出版者及出版年,页码 。如:
      ①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① Malcolm A.Clarke,Law of insurance contracts ,LLP Limited ,

1997,p.8[pp.1-18].

② F. A. Mann,The L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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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9日 16:42

良心犯与马克思

载《暨南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内容提要 良心犯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定义,它的“犯罪”主要是指“自然犯”意义上的,也包括某些“法定犯”,在实在法上,各个时代都有良心犯,现代的良心犯一是因“公民不服从”而产生的犯罪,二是思想犯。马克思为结束良心犯的历史作出了杰出贡献。因处罚良心犯不仅对受刑人带来不应有的巨大伤害,而且对社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因此,应当在立法上与司法上取消良心犯。]

关键词 良心犯 马克思

我开始学刑法的时候就接触到一个词:良心犯,但是未见良心犯的确切法律定义。从百度上搜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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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3日 08:34

台北的出租车——兼与苏州比较

大陆各个城市打车难是通病,苏州尤甚。一次乘火车到北京,从家到苏州火车站就是15分钟的路程,我对苏州的出租车早有心理准备,因此提前一个多小时出发,准备打个车到车站。谁知边走边等了近四十分钟仍然不见车,真是心急如焚,只好厚厚脸皮请一位同学帮忙,刚刚联系好,总算来了一辆车,心中真是窝火。因此,这次去台湾我特别关心台湾的出租车。

台 北的出租车真的多得出奇,满街跑的是出租车。说一句夸张的话,一眼望去,看不到出租车的时候很少。事实上,我没有碰到要等三分钟以上才打到车的事,通常 是,你想打车,车就在你的前面跑,招手即上。一位司机“大哥”(台湾人不叫司机“师傅”,而是叫“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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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8日 15:18

法治的台湾

3月20日至25日,我随法学院团队访问了台湾大学与东吴大学,与上次访问相较,台湾更加清洁、美丽,台湾人更加文明与友善。出于职业的敏感,我更加关心台湾的法治状况。以我的观感,台湾已经是一个高度法治的社会。我以“眼见”的事例为证。

1、一女骑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拦下,按照台湾法例当处罚锾500元(?数字可能记忆有误)。该女见状立即下跪以求幸免,围观者也有替其说项者。面对求铙与说项,交警不为所动,他说,我们的任务是执行法律。一直等到执法警察来处罚。这里有一个细节是,交警不能自己处罚,有专门处罚的警察。这避免了在大陆上存在的诸多弊端。

2、一男骑摩托车未戴头盔,被交警拦截,见状便加大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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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9日 14:41

死刑复核裁决应当公开

——吴英死刑复核结果流言后思

据凤凰网消息,宁波经济杂志社副总编辑项茂奇的微博17日凌晨发出一条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否决浙江高院对吴英死刑判决。微博原文为:求证刚刚得到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否决浙江高级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在此微博发布后不到半小时内,转发已近千条。《网传最高人民法院否决浙江高院对吴英死刑判决》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zhengyiwuying/20120317/5762871.shtml。

由此想到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问题:死刑复核裁定当不当公开?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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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 11:53

司法野史:罪犯求加刑

某地法院开庭,判决一罪犯有期徒刑一年,这本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谁知法庭刚宣判完毕,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听判的罪犯扑通一下跪下声泪俱下对法官说:法官大人,请求你再加判我几年刑吧!法官大为诧异,问其缘由,答曰:为了能不在看守所服刑而到监狱服刑。原来一年徒刑通常在看守所服刑,而当地看守所里八个人的房间挤了二十个人,而且超强度的强迫劳动,实在是非人的待遇,这个罪犯被折磨怕了。

这是真实发生在某地法院的一件事。

我常听说看守所里的种种恶行,不知恶到如此地步,中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刚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将人权写入,希望不要把修法当成了“造假账&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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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2日 16:02

永记沈宗灵先生译著的恩泽

沈先生走了,平静的走了。他的离世,无疑是中国法学的损失。我虽然只是沈先生的“未及门”弟子——甚至可能连这也算不上,但他却是我步入法学的引路人,他的作品使我终生受益,他是我心中的普罗米修斯。

1982年上半年,刚刚毕业留校的我参加了教育部办的“法学概论师资培训班”接受培训,在那里有幸聆听了沈老师的讲课,其后沈老师的著作就成了我案头的必备物。

沈老师的作品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其实不是他的教材——不必避讳,由于时代的限制,他的教材中有一些是维辛斯基的东西,这当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译著。

对我影响最早、最大的一本书是马里旦的《人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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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2日 15:59

制止虐熊企业归真堂上市!

若干年前媒体对残忍无比的活熊取胆行为进行了曝光与挞伐,本以为早已翻过了这耻辱的一页。谁知这个罪恶仍在继续,而且商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证监会公告一批排队上市企业名单中,“活熊取胆”企业归真堂赫然在列。更有媒体报道称,这个企业竟然每天有二千多只熊被取胆!这理当受到社会的谴责。但是,“吃了人家嘴软”的中医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却说,新的取胆技术使取胆的熊“很舒服”。请看原话:“无管取胆汁的原理类似于直肠癌术后的病人做的造瘘手术。我实地考查过,我看不出熊有什么异样,而且还很舒服。取胆汁不防碍吃,熊们甚至可以吃到喜欢的蜂蜜牛奶。取完胆汁就去痛痛快快玩啦!&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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